6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条例修订迎来关键性民生与行业变革,首次将自住住房装修、自住住房物业费缴纳纳入公积金法定提取范围,大幅拓宽了公积金的使用场景。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5日。

《条例》第二十四条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的3种:一是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二是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三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优化升级,本次修订是条例继2002年、2019年后的又一次系统性调整,打破了以往公积金以购房、租房为核心的使用局限,推动公积金功能从侧重“购房安居”向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宜居保障”全面转型。
此次修订最主要的思路,就是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一是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让资金用途更丰富。
二是把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让受益群体更广泛。
三是推动互认互贷,加强数字化建设,让资金使用更便捷。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防范骗提骗贷,让资金运行更安全。